四川出台”新规”保障电梯安全
如今,电梯与群众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从通气会上得知,四川全省在用电梯总数已近20万台,住宅电梯超过11万台,且连续6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长率。随着电梯数量快速增长、使用年限不断增加,电梯故障易发多发,电梯安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已成为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课题。
“通过梳理分析发现,电梯使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保养不到位,是制约电梯安全运行的‘瓶颈’和难题。”四川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副处长廖洋表示,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明晰责任,推动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到位”,按照四川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刚性约束机制的要求,四川省质监局组织编制了《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范》两个地方标准。
从内容上看,《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共分为6章、3个规范性附录和4个资料性附录。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和业主的责任义务、电梯使用管理10大工作内容、8种禁止使用电梯的情形和8类禁止性乘梯行为。
标准以规范性附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日常巡视、定期自检的内容、要求和方法;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进一步统一了电梯故障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事故信息报送格式和19个电梯安全标志。该标准的实施将为落实使用单位,特别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夯实基础。
此外,《电梯维护保养规范》共分为6章、4个规范性附录和4个资料性附录。针对当前维保市场恶性竞争,维保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该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维保合同内容、维保工作流程以及各类型电梯的维保项目、要求及方法,特别是对异地从事维保工作的单位明确了相应的要求。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的责任,为使用单位监督电梯维保工作质量提供指导。从创新上看,两标准创造性地提出了1:40的使用管理人机比和1:30的维护保养人机比。
《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和《电梯维护保养规范》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体系,明确电梯使用单位、业主、维保单位等责任主体的责任义务,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乘梯。